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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厦门市城镇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工程预算定额的通知

  新闻来源:   阅读数:2   更新日期:2023/12/28


厦建筑〔2023〕103号

 

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造价咨询企业:

  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我市城镇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促进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工程的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厦门市建设局、厦门市市政园林局组织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站等单位编制《厦门市城镇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现予发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定额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工程,并与《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7版)、《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21版)配套实施。

  二、本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本定额由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站负责解释。

  附件:厦门市城镇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工程预算定额

  厦门市建设局

厦门市市政园林局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