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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二十九)

  新闻来源: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   阅读数:7842   更新日期:2013/7/24


闽建价〔2013〕26号


        问:《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贯彻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通知》(闽建筑[2009]18号)第四条有关材料价格风险承包幅度规定中,“主要材料”指哪些材料?如何确定?
     答:该规定中“主要材料”的种类应根据相应材料费占工程造价比重确定并在合同中予以约定。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由发承包双方依据该原则协商确定。

 

 


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