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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关于公布“晨曦工程计价软件”等3套 测评合格计价软件名单(第一批)的通知

  新闻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阅读数:9903   更新日期:2017/7/11


闽建筑[2017]26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计价软件测评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2]26号),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组织测评,现将经测评合格的“晨曦工程计价软件”等3套计价软件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测评合格计价软件能够正确运用我省现行计价依据及相关规定,符合成果文件格式要求,符合《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电子数据交换导则》(2017版)(以下简称“导则”)和“福建省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网上备案系统”的需求。与2013版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闽建筑〔2016〕27号及闽建筑〔2017〕2号文件颁布实施的各专业预算定额配套使用。

二、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计价时必须使用经测评合格计价软件。

三、经测评合格的计价软件和招标投标评标系统应及时对接,确保招投标数据的准确性。

四、今后我省计价依据有作补充或调整的,各软件开发单位应及时更新计价软件,并及时报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备案。

五、经测评合格计价软件,由使用者自行选择,软件开发单位应当与使用者签订合同,明确责任和义务。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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