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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和验证的通知

新闻来源: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 阅读数量:8050 更新日期:2013/5/22

闽建价〔2013〕18号

各设区市造价站: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现就开展2013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和验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凡在我省登记从业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除下列两种情况之外均应参加验证:
    (一)年满60周岁(计算至2013年12月31日)或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者,其造价员资格证书及专用章自行失效,不再参加验证。
    (二)以往年度验证手续不全的,应先按照相关要求补办以往年度继续教育和验证手续后方能申请。
    二、办理程序
    (一)申请。2013年6月1日起,申请人登录“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网”的造价员管理系统,填写并打印《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申请表》,由工作单位盖章汇总后,统一到所属造价站办理验证申请手续。
    (二)培训和考试。继续教育培训具体工作委托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组织。申请人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后,登陆“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网”的继续教育在线考试系统参加继续教育考试。
    (三)办理验证手续。申请人通过继续教育在线考试后,由所在单位统一携带资格证书到所属造价站办理验证手续。
    三、费用
    (一)2013年度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费用为170元,其中:继续教育培训费:120元,网络考试费:20元,资料费:30元。
    (二)以上费用在办理申请时,由各报名点代为收取,发票在办理验证手续时统一发放。
    四、其他事项
    (一)受理申请、组织培训以及办理验证手续的时间及具体安排,由各造价站自行通知。
    (二)具有分支机构的企业,应由总公司统一向所属造价站办理申请及验证手续。
    (三)实施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我站联系。联系人:赵忠,联系电话:0591- 87615396。

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3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