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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福建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计价依据的通知

新闻来源: 阅读数量:97 更新日期:2023/12/19

漳建筑〔2023〕 21 号

 

各县( 区)住建局、开发区(投资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发布福建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计价依据的通知》(闽建筑〔2023〕25号)转发给你们,该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原《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发布<漳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工程建筑工人实名制措施费取费标准>的通知》(漳建筑〔2020〕17号)《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关于发布<漳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工程建筑工人实名制措施费取费标准>的通知>漳建筑〔2020〕17号)勘误说明》 (漳建筑〔2020〕18号)同时废止。


附件:关于发布福建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计价依据的通知(闽建筑〔2023〕25号)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 年 1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