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动态

Information & Dynamics

关于颁发《旋挖钻机钻孔灌注混凝土桩等14项补充定额》的通知

新闻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阅读数量:10810 更新日期:2015/9/21

闽建筑[2015]25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为适应我省工程建设需要,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省造价管理总站组织编制了《旋挖钻机钻孔灌注混凝土桩等14项补充定额》(详附件)。现予发布,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与《福建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101-2005)配套使用。


  附件:《旋挖钻机钻孔灌注混凝土桩等14项补充定额》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9月17日


  附件:

《旋挖钻机钻孔灌注混凝土桩等14项补充定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