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来源:福建省建设厅阅读数:11103更新日期:2005-04-16
闽建筑[2005]28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适应我省工程建设需要,合理确定市政工程造价,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组织编制《福建省市政工程综合单价表(2005年)》(以下简称本单价表)。经会同省发改委、财政厅研究同意,现予发布,作为我省市政工程计价与控制管理的参考。本单价表与《福建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401~407-2005)配套使用。
本单价表由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管理和解释。
福建省建设厅
二○○五年四月十三日